全部常見問題

  • 常見問題

    1.   銀行債務已經一段時間沒有繳款了,現在該如何處理?
     ANS:請先確認債權是否還在銀行內部,還是已債權轉讓至資產管理公司〈AMC〉,債務人可自行撥打銀行電話確認,正視面對自己債務問題,再 與債權人或委外催收公司商討確定可處理方式:用一次結清〈依自身困難狀況,提出折讓申請〉,用分期結清〈期數可與債權人協議〉其次因債務的多少也與處理的 方式均不相同,處理債務有很多方式,須視債務人的狀況以及償還能力而定。    

    2.   房屋被法院查封後,可以自己再賣嗎?
     ANS:房屋被法院查封後無法辦理地政產權過戶及抵押設定。查封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(申請登記簿謄本即一目了然);買方一旦確定要買,承辦代 書必然會申請謄本,通常亦會查證原屋主貸款繳息狀況、是否有被查封的情形等,以確保整個買賣交易的安全。 然而單純的民事糾紛,當事人間,不論於訴訟中,或強制執行階段,均得進行止爭息訟之和解;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規定「強制執行程序,除本法有規定外,準 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」;民事訴訟法即有「不論訴訟程度如何,如認有成立和解之望者,得試行和解」之規定(民事訴訟法第377條),所以,先前有提到和解的 部分就是讓雙方能有一個協調的空間。您可找債權銀行商談,表示償還意願,銀行若接受,可請銀行撤回強制執行程序即可。

    3.   申請債務協商成功後卻毀諾,請問會有什麼影響?
     ANS:債務協商完成後,請依每期應繳款日如期依協商繳款,如果未於10個工作天的寬限期內繳款時,即視為毀諾;最大債權銀行將立即報送聯合 徵信中心為毀諾註記,並書面通知客戶。對於所有債權,銀行將恢復原催收作業及程序,客戶將不能再申請債務協商,而必須向個別銀行洽商。

    4.   不知道哪一家是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怎麼辦?
     ANS:請直接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,該清冊即有列示最大債權金融機構之名稱。

    5.   債務清償後,不良紀錄是否馬上清除?
     ANS:不會。聯徵中心的信用資料皆有揭露期限的規定,故揭露期限屆滿,聯徵中心才會自動停止揭露。

    6.   資產管理公司並非聯徵中心會員,為何要報送資料至聯徵中心?
     ANS:雖然資產管理公司並非聯徵中心會員機構,但為顧及債務人之權益,讓清償債務人可以重建其信用紀錄,資產管理公司會來函聯徵中心要求註 記該項清償或債權再轉 讓或僅免除保證人責任資訊。而聯徵中心為了維護徵信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,同時兼顧債務人之權益,聯徵中心亦會配合資產管理公司於該債務人之信用資料註記 其償還等相關資訊。

    7.   為何揭露期滿後向金融機構申請往來時仍有不良紀錄?
     ANS:金融機構基於其經營策略及風險管理需要,往往本身也建置有內部的信用資料庫,因此,如果您在聯徵中心申請的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中,因 資料揭露期限屆滿而無紀錄,但在向金融機構申請往來時卻被告知過去的不良紀錄,其實是因為金融機構本身還保有該項紀錄所致。

    8.   有了消債條例以後,是否可以欠債不還?
     ANS:債務人須誠實陳報資產、負債及變動的狀況,使債權人或法院可以有效查核,而且不一定都會免責,如果法院作不免責的裁定,債務人仍然要 負責償還全部債務。因此,不應抱持著欠債可以免還的不切實際幻想。